为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深化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改革,切实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以下简称行业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广西民族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聘任工作。热忱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的优秀校友、企业高管、行业精英加入我校校外行业导师队伍。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未办理退休手续、身体健康,能保证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三)在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中级技术职称满3年;
3.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的技术或管理职务等。
(四)熟悉所指导的专业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热心在我校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够对培养全过程给予切实有效的指导;
(六)达到申请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和MBA教育中心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要求。
二、基本职责
1.负责指导本人名下研究生的实践与研究活动,为研究生创造或提供实践机会。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每年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面对面交流。
2.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研究生指导工作和MBA教育中心相关工作,如校外导师敦聘仪式、师生见面会等,协助中心开展研究生相关专题讲座。
3.能参与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面试评价、论文开题报告等环节工作。
三、聘任管理
1.获得导师资格第一年,可直接获得招生资格上岗招生,第二年起须参加每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导师须参加每年举行的招生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当年师生双选。
2.校外行业导师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须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
3.校外行业导师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师德师风、存在导师负面清单行为,被予以行政或党纪处分或被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等影响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学校将撤销其研究生导师资格。被撤销导师资格者,5 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导师资格。
四、申请时间
2025年9月6日--9月16日
五、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人填写《广西民族大学MBA教育中心-MBA(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申请表》(附件),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单位任职证明扫描件,于9月16日18:00前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以“姓名+MBA行业导师申请”命名的压缩包)发至MBA教育中心邮箱:gxmdmba@gxmzu.edu.cn。
2.MBA教育中心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导师名单,在MBA教育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在MBA教育中心网站上公示聘任名单。
申报过程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
邓老师,0771-3260061;廖老师,0771-3260062
广西民族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5年9月6日